10月2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2022年度广州“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有关内容。
进一步扩大参保规模
2022年度“穗岁康”将于202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投保收费,于2022年1月1日开始待遇核付。据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邓佑满介绍,2022年度“穗岁康”在2021年度的基础上,推出升级版,进一步扩大参保规模,保障项目可持续,同时提升待遇水平。
据介绍,2022年度“穗岁康”覆盖人群基本实现对广州常住居民的全覆盖。符合以下任何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自愿投保:具有广州户籍但未参加本市医保的人员,如随子女将户口迁至本市的老人、本市户籍在外地上学和工作的人员等;在广州市办理并持有居住证连续满2年的常住居民,不论户籍和医保的限制,如长期在本市居住、工作和就读的居民等;经广州有关部门认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的人员。同时向参保人中的百岁老人和见义勇为人员捐赠“穗岁康”保费,并提供一对一的专属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度“穗岁康”投保方式包括团体投保和个人投保,其中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可为属于“穗岁康”适用人群的人员办理投保交费。由“政府指导、商业运作”的“穗岁康”属于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团体投保时保费可税前列支,是惠企暖企的举措之一。
邓佑满介绍,通过优化投保,实现投保方式的多元化,可全面提升“穗岁康”的覆盖面和参保率,保障“穗岁康”良性可持续发展。
新增优待政策提高待遇
今年“穗岁康”还适度降低免赔额。将“穗岁康”待遇I、待遇II、待遇Ⅲ-1的免赔额,从1.8万元降至1.6万元,待遇Ⅲ-2的免赔额从5万元降至4.5万元,惠及更多患病群众,提升保障水平及可及性(待遇I: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基本医疗费用补偿;待遇II:住院自费药费和检验检查费用补偿;待遇Ⅲ-1:门诊使用国家谈判药品、指定创新药品自费费用补偿;待遇Ⅲ-2:门诊其他自费药品费用补偿)。
“免赔额的降低,一方面让更多参保群众可以享受报销,预计新增待遇享受人员约2万人;另一方面让原已享受相应待遇的参保群众报销得更多,进一步减轻参保群众的就医费用负担,提升了待遇保障水平和可及性,让更多老百姓实实在在受惠。”邓佑满说。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度还新增特殊群体优待政策:一方面是对符合条件的重型精神障碍患者使用长效针剂的个人负担费用予以100%报销,不设免赔额,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同时对见义勇为人员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予以100%报销,不设免赔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弘扬社会正能量。
2021年度共367万人投保
2020年12月,广州市创新试点具有广州特色的“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广州医保参保人投保和理赔均不限年龄、不限既往症,自费药品不限病种范围、不限药品品种报销,重点保障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医疗费用和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并通过医保系统实现一站式结算。
2021年度“穗岁康”于2020年12月1日启动投保,年度保费为180元/人,总投保人数367万人,投保年龄从出生10天至116岁。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赔付,截至10月20日共赔付11.1万人次,其中定点医院一站式赔付占总赔付金额的98%,“穗岁康”减轻个人负担率达35.5%。
已获赔参保人中,人均获赔1.69万元;获赔金额最高的为103.3万元;获赔5万元以上的总计1381人。赔付主要集中在待遇Ⅱ住院自费药费和检验检查费补偿,约占总赔付金额的80%。
2021年度“穗岁康”总体赔付数据保持稳定。自3月起,月度赔付金额增长率平均约8%,预计2021年度全年“穗岁康”结余率在20%左右。(记者周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