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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回龙镇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扎实学习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责任落实,以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田长制”为抓手,严格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三个制度”控源头,确保耕地安全。一是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度。将耕地保护工作作为“国之大者”从严从实从紧抓好落实,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耕地保护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分工。二是实施土地规划计划制度。凡可占或不占用耕地的项目一律不占用耕地;凡不可避免需要占用耕地的一律从严控制占用面积,并立即规划相应地块进行递补;凡建设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一律另行选址。同时,坚持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按规划办事,对于不符合规划用途的,坚决不予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手续,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三是严格用地审批制度。加强项目用地、农村宅基地等用地计划控制,严格核定用地标准,形成“地动我知、违法我管”的局面。引导村民住宅建设按规划、有计划地由分散建房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对既无土地又没有可递补土地的项目不管好坏均依法取缔,一律不予批准使用。
“三长责任”管过程,防范耕地违法。严格落实镇、村、组片三级“田长”责任制,由书记、镇长任总田长,每人分别包抓辖区3个村(社),每半个月巡查一次;班子成员、联村领导、村支部书记为二级田长,负责村(社区)耕地保护工作,每周巡查一次;村党支部委员、组长、片长为三级田长,每天利用一小时对辖区土地进行巡查;加大人员整合力度,利用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全县“1844”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片长APP定期上报巡查情况。
“三项措施”重结果,保障耕地保有量。一是从严从重查处,消减违法存量。对巡地过程中发现的违法问题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及时追责问责,确保耕地安全;二是充分改造复垦,扩大耕地增量。我们对辖区内原荒滩、弃渣场、尾矿库等进行土地复垦,坚持“谁治理谁收益”原则,持续建设标准化农田,进一步扩大耕地保有量;三是加大宣传动员,提高保护质量。积极宣传破坏耕地的法律责任及保护耕地的严峻形势和重要意义。鼓励农民对边角边块土地、零星土地、可种植地进行复垦,种植瓜果蔬菜、农作物等,遏制随意撂荒恶习,确保辖区内土地有储备、有增量,牢牢把握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作者:习航 龚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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