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只有一方名字是共同财产,但由一方父母购买且只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特点包括主体是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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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只有一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双方按份共有。但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主体是指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婚、婚外同居,无效或者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属于这里所说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3.如果难以确定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主张权利的一方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法律快车提醒您,当事人无法给出有力证据证明,且法院又无法查实的,该部分财产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原则上,应当采取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有继承权的。因为子女作为父母遗产的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对父母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合法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双方遗产的范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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