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突破措施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将把人防工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并,同时要求相关进一步提升联合验收服务水平。
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最后一个环节,涉及规划、消防、人防等诸多部门,决定了项目能否投入使用。近年来,山东省大力推进联合验收服务。
发布会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张晓海介绍,今年配套措施将从4个方面,进一步提升联合验收服务水平。
合并验收备案手续。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合并办理,进一步减少了验收备案事项,将相关事项的申请材料和表单整合为“一张表单”,联合验收通过后核发统一的联合验收意见书。
优化联合竣工验收流程。针对部分项目难以同时达到验收条件及验收事项前后交叉等问题,按照“进度相似、并联打包”的原则,推行分段联合验收,建设单位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分段联合验收或综合联合验收,更加符合项目建设实际。
推行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承诺在3个月内按要求提交城建档案验收材料,即可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可通过工程审批系统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
提高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效率。水电气热信、道路、排水等已完工并通过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接收上述配套公益设施的有关部门参与竣工联合验收;通过联合验收的项目,对非建设单位原因导致不能及时移交的配套公益设施,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时可以容缺,由当地人民政府或竣工验收阶段牵头部门督促有关部门限时接收,签订移交协议即可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记者 王皇 实习生 樊瑞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