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房产 > 正文

湖北规定发布租房信息的平台 须核验房源信息的真实性

2021-08-20 15:28:36    出处:中国消费者报

8月19日,记者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联合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改委、公安厅、网信办和银保监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通知》,湖北明确了住房租赁交易、房源信息发布、租金监管等相关管理措施,以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保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

年来,住房租赁市场频现乱象:长租企业“爆雷”;租金肆意上涨;编造假房源吸引客户;租客遭遇房屋租金“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租房不成反背上金融贷款,成为消费投诉纠纷的热点和难点。

根据通知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无“住房租赁”的房产中介等不能从事住房租赁业务;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自然人,须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住房租赁企业开展经营前,须向所在城市住建(房管)部门推送开业信息,并由后者向社会公开。发布租房信息的台,须核验房源信息的真实,并向住建(房管)部门推送包括产权、抵押、查封等在内的房源信息。

记者了解到,湖北省将加快落实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通过系统联网实现线上住房租赁合同实时网签备案。线下签订租赁合同的,须在7日内向住建(房管)部门登记备案。同时,双方须使用《湖北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根据最新规定,单次收取租金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或单次收取押金超过1个月的,应当将租金、押金纳入专门设立的监管账户,由银行与住建(房管)部门联合监管。严禁住房租赁企业变相开展金融业务,将租赁消费贷款相关内容嵌入住房租赁合同或套取住房租赁消费贷款等。

据悉,湖北省已要求各地加快建设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台,建立住房租金监测制度,定期公布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租赁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对租金上涨过快的城市和地区,采取必要措施。对发布虚假房源、不按规定提交开业报告、不配合房源核验的,将约谈告诫、暂停网签备案、发布风险提示。(记者吴采)

关键词: 租房信息 核验房源 信息真实性 住房租赁

相关内容

消费
产业
“众力新能源”——数字赋能,推动能源转型 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也是进入新发
中秋全家游 你需要一辆“好看、好享、好安心”的2022款瑞虎3x! 已经喝完秋天的第一杯奶茶,入秋后的第一个节日——中秋节也要到了!今年的中秋节,不
美中生物总部大厦盛启,阔步迈入生物护肤新时代 9月2日,广州美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中)在广州市黄埔区举办了盛大的美中总
“碳亿宝”将在建筑建材节能领域持续深耕 新冠肺炎疫情、气候变化以及当前复杂的国际局势对全球供应链造成了冲击,尤其是能源和
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