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
提升为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资料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最新预报和降水情况,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已于8月3日8时将8月2日11时启动的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上述情况,鸡西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于8月3日12时将8月2日12时启动的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Ⅱ级应急响应。请鸡西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县(市)、区政府按照《鸡西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鸡政办规(2022)4号)要求,做好相关应急响应工作。
特此通知。
鸡西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2023年8月3日12时
权 责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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