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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中国海事局监管信息公开栏获悉,8月19日,上海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中燃”)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5]01072000394-1-1。
内容显示,该罚单案由是:未按照《船舶现场监督报告》《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的处理意见纠正缺陷或者采取措施的。浦东海事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二条第(二)项,对上海中燃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据上海中燃官网介绍,公司是大型央企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是国内重要的水上燃油供应企业之一,主营业务是为上海港的中外船舶提供质量合格、计量准确的燃油和润滑油。其称,公司年供销燃油逾百万吨,是上海港主要的水上燃油供应商。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上海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汉坤,其由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股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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