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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彩礼都不算什么了,昨天看到一个35岁离异女,带着自己8岁的儿子征婚,打出的征婚条件是:1、可以不要彩礼,但要求男方有一套房子,房子必须在她儿子名字; 2、男方工资8000以上,工资卡由她掌握和支配; 3.、婚后不生孩子,要视她儿子为亲生并对她母子好; 4、婚后不与婆婆同住和来往,但不反对男方孝敬婆婆; 5、由于自己离异,自己母亲受到嘲笑,要求婚后把母亲接来同住。 也不知道这是征婚呢还是许愿呢?还是此女受到刺激在自言自语呢?就这个样子,结婚一百次估计也要离婚一百次吧,首先三观都特别不正,其实也是自私到极致了,还以为自己是天仙呢? 不过在这个男多女少的情况下,大家觉得会不会真的有大冤种接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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