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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8月7日南通讯 “这树是我家的,你没有经过我的允许私自砍了,你就得赔我!”“他家银杏树长这么大,挡到我家的光了,我就要砍掉!”近日,刘桥镇司法所联合镇政社局、派出所,对一起因砍树引发的邻里纠纷开展了联合调解。
此前,徐园村马某到司法所寻求帮助,控诉其邻居朱某砍掉了自家种植多年、直径约20厘米的银杏树。经过走访调查,朱某和马某两家是邻居,多年前因界址争议,马某家为了分清界址,便在分界处自家位置上种了一棵银杏树。然而该银杏树生长茂盛,树枝延伸到了朱某的院墙,秋冬季节叶子也吹落到朱某的院内,朱某内心十分不满,认为自家的采光受到影响,卫生也受到影响。于是一个午后,朱某擅自将银杏树砍掉,从而引发了双方的矛盾纠纷。
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到现场走访查看核实情况。随后,考虑到双方为紧密邻居,不宜结下矛盾,便决定为双方进行调解。开始朱某不愿接受调解,认为自己没有做错。经过镇村两级调委会的多次沟通,双方才愿意坐下来当面调解。调解员先从树木影响邻里采光的危害性、邻里和睦相处的重要性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篇的相关法律法规对马某进行耐心劝说,指出朱某虽行为不当,但也事出有因。同时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侵权责任上进行解说,指出朱某的行为已涉嫌对马某个人财产的侵犯,如果马某追究起来,朱某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朱某的态度比之前大有好转,但是仍然不愿意赔偿。调委会得知朱某的子女在外小有成就后,便引导朱某为子女做出榜样,最终朱某向马某表达了歉意,做出了补偿,并表示自己能做到知错就改。马某认可了朱某的道歉和补偿之后,与朱某达成了协议,表示分界处不再种植树木,保持界址清晰,最后双方握手言和。
今年以来,刘桥镇持续落实“多元解纷”提高联动化解水平。利用大调解的优势,依托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多部门联动调解,在春节、元宵节、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共排查矛盾纠纷67起,攻坚化解61起。利用村医调解工作室、个人家事调解室,拓宽纠纷化解渠道,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整合各类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持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工作理念,强化司法所、派出所、法庭、人社、妇联、民政等部门联系,建立“你呼叫、我必到”工作模式,持续提高基层矛盾化解率。(刘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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