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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讯(通讯员华姣)“被害人是我嫂子,因为一时冲动打伤了她,冷静下来感到非常后悔,我真诚向她赔礼道歉……”8月1日,在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检察院检察官的见证下,一起故意伤害案中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承办检察官向被不起诉人、被害人宣告不起诉决定。
据悉,郭某与被害人周某系叔嫂关系。2022年8月25日,被害人周某因生活琐事与其公婆发生言语冲突,犯罪嫌疑人郭某便朝周某脸部打了一拳。经鉴定,周某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案卷,该案是一起亲属之间矛盾引起的刑事案件,社会危害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符合刑事和解的条件,但双方因赔偿问题分歧较大,此前有一定积怨,在侦查阶段未达成刑事和解。
为此,检察官多次走访社区居委会、当事人家庭及街坊邻居,了解其家庭基本情况及关系恶化原因,充分了解双方诉求,释法说理,告知郭某履行赔偿责任既是法律责任,也是能够得到从宽处理的条件。经过检察官多次调解,郭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非常后悔,向周某支付了经济赔偿,并自愿认罪认罚。周某也表示愿意接受道歉和赔偿,请求司法机关对郭某从宽处罚。
7月28日,该院组织召开“公开调解+听证会”,并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面向社会进行现场同步直播。听证会邀请侦查机关、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等参加,对该案件拟处理意见进行听证评议,经评议,参会的人员一致同意对郭某作不起诉处理。在听证员的见证下,郭某向周某再次赔礼道歉,与周某达成和解并签署刑事和解协议书。“希望你深刻吸取本次案发教训,引以为戒,控制好自己的言行,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承办检察官语重心长地对郭某进行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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