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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大岭人民法庭庭长李道明通过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了三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及时安抚了双方当事人情绪,有效避免了矛盾再度升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原告王某、陈某、杨某分别于不同时间将自家玉米卖给被告郑某,郑某分别向三人出具收购粮食票据一枚、借据一枚,约定付款日期。但到期后,郑某均未给付王某、陈某、杨某货款,三人多次催要无果后,无奈诉讼至榆树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因案情相似,被告相同,承办法官本着节约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决定三案合并调解。为查明案情,承办法官经过多次实地走访调查,并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细致耐心劝导,释法明理。经一番劝说之下,三名原告同意被告分期给付货款,双方握手言和,三起合同买卖纠纷案件得以快速化解。榆树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在实际中践行“司法良知”,在审判工作中坚持从细微处入手,从便民处着想,满足群众对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需求,让矛盾纠纷和谐化解,竭尽所能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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